微信号(手机同号):13456827720
常见问题
解封担保 诉前保全担保 诉中保全担保 继续执行担保 履约担保 投标保函 预付款担保 业主支付担保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福田区法院财产保全
时间:2024-05-26

福田区法院财产保全

**前言**

财产保全是法院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在诉讼过程中被执行标的物被转移或隐匿,而采取的强制措施。在诉讼程序中,法院经申请人申请,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工作中坚持依法、高效、规范的原则,严格审查申请材料,快速采取保全措施,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法院可以对下列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的财产; 依法应当冻结或者查封的财产; 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需要变价保全的。

**需要说明的是,财产保全措施仅适用于涉案标的,不适用于超出涉案范围的财产。**

二、财产保全的申请条件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有具体的保全请求; 有证据证明保全的必要性; 提供担保。

**证据证明保全必要性包括:**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风险;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已实施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 与被申请人有纠纷的第三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判决生效后协助执行。

三、财产保全的申请材料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财产保全申请书》; 起诉状或者仲裁申请书; 证明保全必要性的证据; 担保函; 申请人身份证明; 其他必要材料。

《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申请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所、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所、联系方式; 保全标的的具体范围; 申请保全的理由; 申请保全的请求;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四、财产保全的办理流程

财产保全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

申请人提交申请; 法院审查材料; 法院作出裁定; 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保全结束。

**法院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日内审查,作出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保全标的、保全措施和申请人的担保。

五、财产保全的解除

财产保全措施采取后,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申请有错误的;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 采取保全措施后,发现被申请人的财产足以清偿申请人的债权的; 错误采取保全后,申请人逾期不提供担保的; 人民法院认为不再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

当事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交解除保全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六、财产保全责任

申请人提供担保后,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或者申请人败诉,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福田区法院财产保全案例

2022年6月,福田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申请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对被告的银行存款采取冻结保全措施。

经保全程序的顺利开展,被告的银行存款被依法冻结,有效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八、结语

财产保全是司法程序中一项重要的执行措施,福田区法院坚持严格依法、高效规范开展财产保全工作,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公平公正的诉讼程序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