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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法院冻结钱包
时间:2024-05-26

内乡法院冻结钱包,非法获益超千万赃款被悉数追回

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对一宗网络诈骗案进行审理。法院查明被告人张某某通过互联网制作虚假投资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被害人高额资金。经评估,张某某非法获利超过千万元。

内乡县人民法院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依法冻结了张某某名下的多个银行账户和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平台钱包。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将冻结账户中的涉案资金全部追回,确保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同时,法院责令张某某将追回的赃款退还被害人。

内乡县人民法院的此项判决彰显了人民法院对网络诈骗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法院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对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网络诈骗犯罪的特征和危害

网络诈骗犯罪是一种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等网络技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犯罪行为。网络诈骗犯罪具有以下特征:

(1) 虚拟性:利用网络技术的虚拟性,犯罪分子难以被识别。 (2) 时效性:犯罪行为可以迅速实施,短时间内牟取暴利。 (3) 隐蔽性:犯罪分子往往采用匿名手段,隐藏身份和踪迹。

网络诈骗犯罪对社会危害极大:

(1) 侵害公民财产安全,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2) 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损害诚信体系。 (3) 助长不良社会风气,影响社会稳定。

防范网络诈骗犯罪的措施

为了有效防范网络诈骗犯罪,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 提高警惕:不要轻信网上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不点击不明链接和邮件。 (2) 保护个人信息:不随意泄露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号和密码。 (3) 选择正规平台:进行网络购物或投资时,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平台。 (4) 及时报警:发现被骗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存相关证据。

内乡法院冻结钱包一案的成功处理,是对网络诈骗犯罪的有力打击。在今后的工作中,内乡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对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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