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的钱有工人工资
法院冻结财产时,如果其中包含工人工资,则这些工资原则上受到法律保护,不得被冻结。这是因为工人工资是劳动者合法取得的报酬,属于其基本生活保障,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
工人工资的定义和范围
工人工资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或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加班费等各种形式的报酬,但不包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法院冻结工人工资的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不应明显超过申请人请求实现的范围和数额。因此,法院在冻结财产时,不得冻结超过申请人胜诉后可获得执行的金额,也不得冻结明显超出该金额的财产,包括工人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对于被执行人已经冻结的存款、汇款或者其他银行账户上的余额,应当优先支付拖欠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劳动合同约定应付的经济补偿金和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工人工资冻结后的处理
当法院冻结财产时,如果劳动者发现其中包含自己的工人工资,可以及时向法院提出异议和申请解冻。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如果确系工人工资,则会依法解除对该部分财产的冻结。
工人工资解冻的程序
劳动者申请解冻工人工资,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提供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银行流水等,证明存在工人工资未发放的情况; 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对工人工资部分解除冻结; 法院审查申请材料,听取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是否解除冻结的裁定。工人工资的优先受偿权
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财产在破产清偿时,有下列优先权的债权,从破产财产中优先受偿:
破产费用;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费,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以及法定的住房公积金; 破产人所欠税款; 破产人未支付的企业债务。因此,工人工资在破产清偿时享有优先受偿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工人工资冻结后的追讨
如果法院冻结的财产中包含工人工资,但劳动者未能及时申请解冻,导致工资长期无法正常领取,劳动者可以依法追讨。追讨方式包括:
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工人工资; 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工人工资;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企业支付工人工资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和赔偿。相关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属于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财产的,执行员应当扣划足额用于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基本生活费用后的余额。
案例:
张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并出具借据。张某逾期未还款,李某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张某偿还李某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等。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冻结了张某银行账户中的150万元存款。张某提出异议,称冻结的存款中包括其妻子和孩子的抚养费40万元,以及未发放的工人工资60万元。
法院经审查,确认张某所称属实,解除冻结对妻子和孩子抚养费40万元的存款,并扣划足额用于张某及其抚养家属基本生活费用后的余额,即执行后剩余的40万元存款。
结论
法院冻结的钱如果有工人工资,则这些工资原则上受到法律保护,不得被冻结。劳动者在发现工资被冻结时,可以及时向法院提出异议和申请解冻。破产清偿时,工人工资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法院冻结的财产中包含工人工资,但劳动者未能及时申请解冻,劳动者可以依法追讨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