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解除查封公告公示
时间:2024-05-23
潮州解除查封公告公示
公告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对潮州市饶平县第十四中学旧校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拍卖公告进行解除查封。
公告编号:23饶建H0123
拍卖标的:潮州市饶平县第十四中学旧校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拍卖价格:详见拍卖文件
保证金:详见拍卖文件
拍卖时间:2023年3月14日10时
拍卖方式:网上竞价
拍卖标的信息:
- 坐落地点:潮州市饶平县饶洋镇饶南路12号
- 土地面积:12275.31平方米
- 地上建筑面积:6183平方米
- 土地用途:教育用地
- 建筑结构:框架结构
- 建筑年代:1986年
解除查封原因
本次拍卖标的因债务纠纷被人民法院查封。现已结清相关债务,经人民法院裁定解除查封。
拍卖流程
1. 竞买人资格审查
竞买人应具备拍卖前公告中所述的竞买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缴纳保证金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缴纳保证金,方式和金额详见拍卖文件。
3. 网上注册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注册阿里拍卖平台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
4. 竞价
拍卖时段内,竞买人可通过阿里拍卖平台进行竞价。每次竞价价格不得低于当前最高竞价价格的增价幅度。
5. 确认成交
拍卖结束后,由拍卖人确认拍卖成交,成交价即为拍卖标的的最终成交价。
注意事项
1. 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充分了解拍卖標的的现状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完成竞买人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竞买条件或未提交完整资料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3. 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如未竞得标的,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标的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的一部分。
4. 竞买人拍得标的,应在成交价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逾期未支付的,竞买人应向拍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可按合同约定处罚。
5. 本公告如有任何更改,以潮州市饶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为准。
联系方式
举办拍卖单位:潮州市饶平县人民政府
地 址:潮州市饶平县饶洋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68-5571145
拍卖平台:阿里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