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法院查封合水
时间:2024-05-23
庆阳法院查封合水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本院对庆阳市合水县某某某诉合水县某某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3年2月24日依法裁定查封位于合水县合水镇某某村的被执行人合水县某某某名下的不动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查封财产:
- 房屋一栋,位于合水县合水镇某某村,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坐落于土地证号为合字第000000号的国有土地上。登记权利人为合水县某某某。
二、查封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执行程序终结之日止。
三、注意事项:
- 被执行人合水县某某某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对查封财产的一切处分行为,否则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与查封财产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在接到本公告后向本院申报权属。未申报或虽已申报但不出具有效权属证明文件的,本院将依法处理。
-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2月24日
附件:被查封不动产简要情况表
序号 | 坐落 | 房屋性质 | 建筑面积(㎡) | 结构 | 土地证号 | 登记权利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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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水县合水镇某某村 | 住宅 | 120 | 砖混结构 | 合字第000000号 | 合水县某某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