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晋州法院查封公告
时间:2023-11-04
河北晋州法院查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现将以下案件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1.案件背景:
某公司与甲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甲方向某公司借款500万元。然而,某公司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支付其他债务。故甲方向晋州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查封某公司的银行账户。
2.查封内容:
晋州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决定依法对某公司的以下银行账户进行查封:
- 户名:某公司;
- 开户行:XXX银行;
- 账号:XXXXXXXXXXXXX。
3.查封期限:
本次查封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内,被查封的账户将无法使用。
4.对外通告:
晋州法院要求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包括该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及有关银行机构务必停止与该公司的一切经济纠纷相关的资金往来。
5.附加说明:
晋州法院提醒各方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合规意识。同时,晋州法院也呼吁债务人尽早履行还款义务,以避免继续扩大案件影响范围。
河北晋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