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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几天
时间:2024-05-23

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几天

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5条的规定,法院冻结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30天。如需要继续冻结,应当在30天期满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续冻的期限不得超过30天。因此,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30天。

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方式

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一般采用以下方式:

  • 在法院公告栏张贴;
  • 在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
  • 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送给被冻结财产的人。

宝山法院冻结名单查询

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宝山法院冻结名单:

  • 前往宝山法院公告栏查询;
  • 登录宝山法院官方网站查询;
  • 拨打宝山法院电话查询;
  • 向宝山法院工作人员当面查询。

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的影响

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会对被冻结财产的人产生以下影响:

  • 被冻结财产不得转移或处分;
  • 被冻结财产的收益归法院使用;
  • 被冻结财产人不得申请破产;
  • 被冻结财产人不得以被冻结财产抵债。

宝山法院冻结名单解除

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被解除:

  • 申请人撤销申请;
  • 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继续冻结;
  • 冻结期限已到期;
  • 被冻结财产人提供担保。

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在作出判决前先行保全。

保全的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

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应当对被保全的财产或者权利采取保全措施,并及时通知被保全财产的权利人。被保全财产的权利人应当提供担保,不得处分被保全的财产。

人民法院保全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如需继续保全,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续保全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常见问题解答

问: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之后,被冻结财产人还能转移或处分财产吗?

答:不行。被冻结财产不得转移或处分。

问: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之后,被冻结财产的收益归谁?

答:归法院使用。

问:被冻结财产人如何解除冻结?

答:可以向宝山法院申请解除冻结。解除的条件包括申请人撤销申请、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继续冻结、冻结期限已到期、被冻结财产人提供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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