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几天
时间:2024-05-23
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几天
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5条的规定,法院冻结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30天。如需要继续冻结,应当在30天期满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续冻的期限不得超过30天。因此,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30天。
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方式
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一般采用以下方式:
- 在法院公告栏张贴;
- 在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
- 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送给被冻结财产的人。
宝山法院冻结名单查询
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宝山法院冻结名单:
- 前往宝山法院公告栏查询;
- 登录宝山法院官方网站查询;
- 拨打宝山法院电话查询;
- 向宝山法院工作人员当面查询。
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的影响
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会对被冻结财产的人产生以下影响:
- 被冻结财产不得转移或处分;
- 被冻结财产的收益归法院使用;
- 被冻结财产人不得申请破产;
- 被冻结财产人不得以被冻结财产抵债。
宝山法院冻结名单解除
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被解除:
- 申请人撤销申请;
- 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继续冻结;
- 冻结期限已到期;
- 被冻结财产人提供担保。
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在作出判决前先行保全。
保全的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
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应当对被保全的财产或者权利采取保全措施,并及时通知被保全财产的权利人。被保全财产的权利人应当提供担保,不得处分被保全的财产。
人民法院保全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如需继续保全,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续保全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常见问题解答
问: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之后,被冻结财产人还能转移或处分财产吗?
答:不行。被冻结财产不得转移或处分。
问:宝山法院冻结名单公示之后,被冻结财产的收益归谁?
答:归法院使用。
问:被冻结财产人如何解除冻结?
答:可以向宝山法院申请解除冻结。解除的条件包括申请人撤销申请、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继续冻结、冻结期限已到期、被冻结财产人提供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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