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手机同号):13456827720
常见问题
解封担保 诉前保全担保 诉中保全担保 继续执行担保 履约担保 投标保函 预付款担保 业主支付担保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法院财产保全证据目录
时间:2024-05-23
## 法院财产保全证据目录 ### 一、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

1. 有明确的请求保全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证据;

2.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藏匿、变卖财产的可能性,且行为会使申请人的请求难以实现或造成损害;

3.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

### 二、财产保全证据收集 **

1. 申请财产保全的书面申请;

2.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

3. 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藏匿、变卖财产可能性的证据,如被申请人拖欠债务、欠付租金、出售资产、转移存款等;

4. 提供被申请人财产线索的证据,如被申请人的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对账单、股票账户信息等;

5. 保证人或担保人证明;

6. 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 三、财产保全证据审查 **

1. 审查是否具备财产保全的条件;

2.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是否充分,证据是否与保全目的相关;

3. 审查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明确,保全范围是否适当;

4. 审查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5. 审查担保人的资信情况和担保的有效性。

### 四、财产保全证据保存 **

1. 保全证据应当由法院统一保管;

2. 申请人应当及时补充、完善保全证据;

3. 法院应当对保全证据进行定期审查和更新;

4. 财产保全解除后,保全证据应当移交至相应部门存档。

### 五、常见财产保全措施 **

1. 冻结银行账户;

2. 查封、扣押动产;

3. 查封、拍卖不动产;

4. 禁止转移、变卖、处分财产;

5. 指定监管人接管财产。

### 六、财产保全的程序 **

1. 申请财产保全;

2. 法院审查证据;

3. 法院裁定是否准予财产保全;

4. 执行财产保全;

5. 保全解除。

### 七、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

1.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谨慎使用,避免滥用;

2.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3. 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

4. 申请人应当承担申请错误的法律责任;

5. 法院应当依法审查证据,公平、公正地作出裁定。

**

文章关键词:

财产保全、证据目录、法律规定、申请条件、申请证据、审查证据、保存证据、常见措施、程序规范、注意事项**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