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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保全民事裁定书范文
时间: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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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保全民事裁定书范文

**【标题】解除保全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3)京民初**

**【当事人】**

*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 *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

**【裁定书正文】**

本院于2023年**[日期]**受理申请人**[申请人姓名]**诉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解除保全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经审查,查明:申请人**[申请人姓名]**与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因**[纠纷原因]**发生纠纷,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向本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的**[财产表述]**采取保全措施,本院于**[日期]**裁定对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的**[财产表述]**采取保全措施。

现,申请人**[申请人姓名]**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的**[财产表述]**的保全措施。

本院认为,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已向本院提供了**[证据材料表述]**,证明**[事实情况表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保全和执行财产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因此,本院裁定如下: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的**[财产表述]**的保全措施。**

**二、本裁定立即生效。**

**主审法官:**

**[法官姓名]**

**书记员:**

**[书记员姓名]**

**二〇**[年份]**年**[月份]**[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保全和执行财产的规定》第十五条 **【提示】** 1. 本裁定书仅供参考,具体案例的裁定可能因案情不同而有所差异。 2. 保全措施的解除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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