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手机同号):13456827720
常见问题
解封担保 诉前保全担保 诉中保全担保 继续执行担保 履约担保 投标保函 预付款担保 业主支付担保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法院实物资产查封
时间:2024-05-23

法院实物资产查封

实物资产查封是法院执行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时,对债务人的实物资产进行查封,以保证债务得到履行。实物资产查封是指依法对债务人的房屋、土地、车辆、设备、存货等有形财产实施的强制性措施,使其不得擅自处分或转移,以保证债权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实物资产查封的条件和程序

1. 查封条件

* 债权文书已经在法院生效 * 债务人未自动履行 * 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冻结、扣押、查封财产 * 债务人可能转移财产致使债权无法实现

2. 查封程序

* 受理申请 * 审查核实申请材料 * 制作查封决定书 * 送达查封通知书( kepada terhutang) * 执行查封

实物资产查封的方式和种类

1. 查封方式

* 贴封条 * 加封锁具 * 扣押财物 * 冻结银行账户 * 禁止处分不动产

2. 查封种类

* 强制查封:债务人不配合查封的,法院可以强制查封,但需要向上一级法院申请 * 普通查封:债务人配合查封的

实物资产查封的法律效果

* 债务人的实物资产被查封后,不得转移、处分,否则属于无效行为 * 查封不转移所有权,债务人仍然是该资产的所有权人 * 查封有效期为一年,法院可以视情况延长 * 查封解除后,债务人才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

实物资产查封的异议和解除

1. 异议

* 债务人认为查封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 * 异议期间为十五日,从收到查封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 法院在收到异议后,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2. 解除

* 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或提供担保的 * 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 法院认为继续查封没有必要的

法院实物资产查封的注意事项

* 查封之前,法院应当调查债务人的财产情况,以确保查封行为的合法性 * 查封过程中,法院应当保障债务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 查封解除后,法院应当及时出具证明,以便债务人处分自己的财产。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