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执行书格式
法院查封执行书是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封的一种法律文书。它是执行法院依法对违反执行义务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定手段之一。准确的格式和内容,是保证法院查封执行书有效性的重要条件。
一、标题
法院查封执行书在正文上方应有明确的标题,一般以“法院查封执行书”字样开头,下方加注该文书的编号和日期。同时,在标题下方应注明该查封决定的执行法院名称和地址。
二、文首
法院查封执行书的文首应注明该文书的具体种类,例如“查封决定书”、“查封通知书”等。接着,应注明该文书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条款。并在下方签署该文书的法官和法院的印章。
三、正文
法院查封执行书的正文需包含以下内容:
1. 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在正文开头应注明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并在下方注明其法定代表人(如果有)。
2. 查封财产的具体描述:具体列明被查封的财产的种类、数量和位置,确保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能够清晰明了。
3. 查封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注明该查封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及相关法规,同时简要陈述查封决定的理由,说明查封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4. 查封期限和解封条件:规定查封的起止时间,以及是否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方可解封。若有第三方担保的情况,应在这一部分备注。
5. 查封告知义务:强调执行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和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告知义务,提醒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应按照要求进行配合与协助。
6. 法律后果警示:对于违反查封决定的法律后果进行明确警示,包括罚款、强制措施等。
四、文末
在正文结束处,应注明该查封决定的执行法院名称和地址,并由法官签名并盖章。如有必要,还可以附带执行法院的联系电话和邮箱等。
以上即是法院查封执行书的基本格式,确保按照规定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可以提高该文书的有效性和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