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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怎样冻结房产
时间:2024-05-23

法院怎样冻结房产

针对被执行人名下特定的房产,人民法院可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法职权裁定对该房产采取冻结措施,限制被执行人处分、转移该房产,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房产一旦被法院冻结,则在冻结期间,被执行人不得处分、转移该房产,否则其行为无效。

冻结房产的适用条件

法院冻结房产须满足以下条件:

  • 必须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明确划分的被执行人的财产;
  • 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正在或者意图转移、变卖、毁损其财产,或者有隐藏、转移财产的重大嫌疑,且采取其他保全措施不足以保障债权实现的;
  • 申请执行人已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材料。

冻结房产的程序

法院冻结房产的程序如下:

  1. 申请执行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应当证明被执行人符合冻结财产的条件,如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证据或有重大嫌疑的证据等;
  2. 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房产。裁定书应当载明冻结房产的原因、范围、期限等;
  3. 人民法院根据裁定内容,向房地产登记机构送达冻结通知书。房地产登记机构收到冻结通知书后,应当将被执行人名下被冻结的房产予以登记;
  4. 冻结期间,被执行人不得处分、转移该房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执行情况,随时解除冻结。

冻结房产的期限

冻结房产的期限,人民法院应在裁定中明确。如果裁定书没有规定期限,则冻结期限为一年。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延长冻结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解除房产冻结

在以下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房产冻结:

  • 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的;
  • 人民法院认为不再需要冻结的;
  • 被执行人提供担保,防止其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
  • 执行程序终结的。

人民法院解除冻结后,应当及时通知房地产登记机构,由房地产登记机构解除冻结登记。

注意事项

  • 冻结房产后,被执行人擅自处分、转移该房产的,其行为无效,且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申请执行人滥用申请权,以冻结房产限制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冻结;
  • 房产冻结解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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