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安置房法院要查封多久
时间:2024-05-23
政府安置房法院要查封多久
政府安置房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并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拆迁户或其他被安置对象居住的住房。由于政府安置房具有政策性住房的性质,因此在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对于政府安置房的查封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和限制。
法院查封政府安置房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8条的规定,法院查封房产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对于被执行人享有所有权的房产;
- 用于担保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
对于政府安置房,由于其政策性住房的性质,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其查封进行了更严格的限制: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9条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补偿的,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但是,对符合被征收房屋拆迁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没有其他住房的,根据被征收房屋情况,给予其保证居住需要的补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规定,被执行人合法取得的保障性住房,人民法院不得强制执行。
因此,政府安置房原则上不能被法院查封,但存在一些例外情形:
- 已获得产权证的:如果被执行人已经取得了安置房的产权证书,不再属于保障性住房的范围,是可以被查封的。
- 违规处置的:如果被执行人将政府安置房违规出售、出租或者抵押,超出合理居住使用范围,侵害了其他被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法院可以查封该安置房。
- 犯罪行为所得的:如果被执行人通过犯罪行为获得了安置房,法院可以查封该安置房。
法院查封政府安置房的程序
对于符合查封条件的政府安置房,法院查封的程序如下:
- 立案审查:当事人向法院提出查封申请,法院审查其是否符合查封条件。
- 裁定执行:法院审查查封申请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执行查封。
- 送达执行通知书: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告知其房产已被查封,不得处置该房产。
- 查封登记:法院向房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申请查封登记,并向其他利害关系人送达查封通知。
法院查封政府安置房的期限
对于查封的政府安置房,查封期限一般不超过六年。执行期间届满,执行尚未终结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延长查封期限,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酌情延长。每次延长不超过三年。
法院查封政府安置房的解除
法院查封的政府安置房,在下列情形下应当解除查封:
- 人民法院执行和解协议或者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的;
- 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已向人民法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的;
- 在执行程序终结前,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执行申请的;
- 人民法院认为执行目的已经达到或者其他情形不需要继续执行的。
解除查封的程序如下:
- 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解除查封,并说明理由。
- 法院审查:法院审查申请解除查封的理由是否成立,是否符合解除查封的条件。
- 裁定解除:法院审查同意解除查封的,裁定解除查封,向房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申请解除查封登记。
- 送达解除通知书:法院向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送达解除查封通知书。
总之,政府安置房的查封受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严格限制。法院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对政府安置房进行查封。查封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六年,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解除查封,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居住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