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手机同号):13456827720
常见问题
解封担保 诉前保全担保 诉中保全担保 继续执行担保 履约担保 投标保函 预付款担保 业主支付担保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惠安法院查封房产公告书
时间:2023-11-03

惠安法院查封房产公告书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本院审查,并属实,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下述财产采取查封措施:

一、查封财产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姓名:王某

被查封人姓名:李某

被查封财产地址:福建省惠安县XX路XX号

查封日期:2022年8月15日

二、查封原因

根据上述申请人的请求及提供的相关证据,本院认定被查封人李某存在借款未偿还等涉嫌违约行为,经审查后予以采纳。为确保申请人在诉讼程序中的利益不受损害,本院决定对被查封人李某的房产进行查封。

三、查封效力及期限

1.查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六个月。

2.在查封期限内,任何人不得擅自解除、移动、转让查封财产,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被查封人有异议的,应当自查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合理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对查封行为的异议。

四、附件

1.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被查封人李某相关证据材料及身份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惠安法院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