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手机同号):13456827720
常见问题
解封担保 诉前保全担保 诉中保全担保 继续执行担保 履约担保 投标保函 预付款担保 业主支付担保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人民法院查封与扣押区别
时间:2023-11-02

人民法院查封与扣押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常常采取查封和扣押措施来保障当事人的权益,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然而,很多人对于查封和扣押之间的区别并不清楚。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两个措施的区别。

首先,查封是指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暂时限制被查封财产的使用权、处分权,并对财产进行封存或者封堵的行为。查封可以适用于各类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以及其他财产。其目的是保护涉案财产的完整性,防止被查封财产因处分而造成当事人的损失。

而扣押则是指法院根据被扣押财产可能作为违法犯罪证据或者执行标的的需要,暂时限制被扣押财产的处分权,通过实际控制财产的方式进行的。扣押通常适用于可能作为执行标的的财产和与违法犯罪有关的物品,比如赃款赃物等。其目的是确保涉案财产能够用于执行程序或者作为犯罪证据。

另外,查封和扣押的时效性也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查封措施的时效期限比较短暂,通常在三个月至一年之间。而扣押措施的时效期限相对要长一些,可以长达两年,在特殊情况下甚至可以延长。

总之,人民法院的查封和扣押措施虽然都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但是在适用范围和时效性上存在一些差异。了解这些区别对于当事人特别是被告方来说非常重要,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