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提供财产保全委托书
在法律领域,保全是指法院为了保护诉讼主体的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诉讼主体获得最终判决所应享有的权益。财产保全是其中一种保全方式,是指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确保最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
在财产保全过程中,法院需要与申请人签订一份财产保全委托书。这份委托书是申请人对法院进行委托的表现,也是法院依法行使财产保全权力的依据。下面是一份示范的财产保全委托书:
委托人(申请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保全财产:
被执行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事项:
根据我方的申请,请求贵院根据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具体申请内容如下:
1. 对被执行人名下的XX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限制该账户的出入金额。
2. 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等固定资产进行查封,并禁止转让或抵押。
3. 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其他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
以上委托事项为保全我方权益所必须的措施,请贵院依法审查并执行。
保全期限:
我们请求贵院在受理本委托书之日起,并在我方申请提交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执行。
保全方式及费用:
我方同意贵院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方式进行财产保全,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终止委托:
在贵院依法保全财产之后,我方委托终止。如需要延长保全期限或改变保全方式,我方将另行提出申请。
特此委托。
委托人(申请人):
签字:
日期:
受理人(法院):
签字:
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在填写委托书时,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详细描述要保全的财产和所需的保全措施。委托书一旦签署,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将依据委托书的内容进行相应的保全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