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查封民事裁定书
时间:2024-02-18
解除查封民事裁定书
近日,根据相关法律程序,本法院经过审查核实,依法作出了关于解除查封的民事裁定如下:
一、裁定解除被查封财产
根据申请人请求,经过本法院审核,决定解除被查封的财产。该财产为申请人名下的房产,被查封原因为未履行经济赔偿责任。
二、解除查封的程序
根据相关程序,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以及证据和法律的审查,本法院决定解除对被查封财产的限制,恢复被查封财产的自由交易和处置权。
三、解除查封的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民事裁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并即日起对受查封财产的限制措施解除。
四、告知义务
本法院依法向相关当事人以及其他有关方面发出本民事裁定书,告知解除查封的具体内容,提醒各方根据法律规定行事。
五、附则
如对本民事裁定有异议,相关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或复议,但在上诉或复议期间不影响本民事裁定的执行。
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