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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阳法院冻结贷款公告
时间:2024-02-14

广西桂阳法院冻结贷款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经广西桂阳法院审理,并依法作出冻结贷款的裁定。

一、冻结事项

1. 冻结贷款:根据相关案件的调查和证据,冻结涉案人员申请的贷款资金。

2. 冻结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冻结期限为6个月,届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

3. 冻结范围:冻结涉案人员在各金融机构的贷款账户余额及相关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逾期罚款等。

二、冻结程序

1. 提交申请:根据相关申请人提出的请求,广西桂阳法院依法立案,并组织专业人员对涉案人员的融资情况进行调查。

2. 开展调查:广西桂阳法院将依法委托专业机构对涉案人员的贷款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确保调查结果准确、真实。

3. 做出裁定:根据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据,广西桂阳法院将依法做出是否冻结贷款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

4. 公告公示:本公告将在广西桂阳法院官方网站、金融机构办公场所及公共媒体上公示,公告期满后方可解除冻结。

三、注意事项

1. 贷款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贷款还款操作,也不得将贷款资金转移至其他账户。

2. 金融机构必须积极配合广西桂阳法院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执行冻结贷款的裁定。

3. 涉案人员如对冻结贷款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广西桂阳法院提出质疑,并提供相关证据。

4. 本公告公告期满后,广西桂阳法院将根据案件情况对贷款冻结情况进行审慎考虑,做出解除冻结或继续冻结的裁定。

广西桂阳法院提醒广大金融机构及相关人员严格落实冻结贷款的要求,确保执行裁定的效果。

请各方注意配合,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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