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财产担保解封申请书
时间:2024-02-13
原告财产担保解封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甲方),我在本案中遭受了被告(乙方)的侵权行为,且被告的违约行为已经给我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了保障我的合法权益,我现向贵院申请解封我所提供的财产担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物权的指导意见》第三十条规定,债权人对担保财产的解封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解封申请。且原告在此案中胜诉,符合解封的条件。
我在本案中提供了一笔财产担保作为债权保障,该财产担保已经依法办理了相应的担保手续,并在此案件中被冻结。然而,在执行过程中,我发现被告已经积极履行了其偿还义务,并已偿还了主要债务并支付了相应的违约金。因此,我认为继续对该财产担保进行冻结已经没有必要。
在申请解封之前,我已经与被告进行了沟通,并且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解除担保财产的冻结,双方已经就解封后的债权履行等事项达成了协议。被告也愿意提供解封需要的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我特此向贵院申请解封该财产担保,并恳请贵院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原告(甲方)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