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手机同号):13456827720
常见问题
解封担保 诉前保全担保 诉中保全担保 继续执行担保 履约担保 投标保函 预付款担保 业主支付担保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诉前保全解除查封申请书
时间:2024-02-13

尊敬的XX法院:

我系上海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特依法向贵院申请解除查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本案系某公司因经济纠纷一案。然而,据我了解,贵院对本案查封的事实及查封的财产并无充分的证据,查封行为存在不当之处。

首先,根据我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事实调查的了解,贵院在决定查封本案时并未尽到审慎的义务。查封财产是一项严重的措施,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和充分的事实依据。然而,在本案中,贵院仅凭对原告的申请,未充分搜集证据及调查事实的情况下就对本公司的财产进行了查封。这种不当的查封行为,已给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严重的困扰,对公司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其次,根据查封解除的法律规定,贵院查封的财产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被查封财产与案件有关、不存在其他有效的查封条件等。然而,据我了解,贵院查封的财产并不与本案有直接的关联性,并且并不存在其他有效的查封条件。因此,贵院查封本公司的财产非法、不当,应当立即予以解除。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之前的保全措施,应当适用于[诉前保全],而非查封。因此,贵院未依法采取适当的诉前保全措施,而是将查封作为一种替代措施。这种做法既违背了法律的规定,也损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基于以上理由,我特此申请贵院立即解除本公司财产的查封措施,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希望贵院能够公正、公平地审理本案,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