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保全查封担保申请书
时间:2024-02-11
解除保全查封担保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被申请人,因某宗诉讼案件,法院曾依法对我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对相关财产进行查封。针对此情况,我特向贵院提出解除保全查封的担保申请,具体原因如下:
1. 非法侵害使用权
我认为被执行人对我财产的查封属于非法侵害,其查封的财产是我合法的使用权范围。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在被侵权人未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保全措施。然而,在此案中,我并未有违反任何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行为,被执行人的查封是对我合法权益的非法干涉。
2. 未能提供充足证据
在申请保全查封措施时,被执行人并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我存在违法行为或未履行义务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财产查封的申请,申请人必须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被执行人存在违法行为,否则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3. 风险可控
我愿意向法院提供足够的担保以解除相应财产的查封,以证明我有能力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将提供具体的资产担保、保险担保等,以保证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基于以上理由,我特向贵院申请解除保全查封的担保。我希望法院能够审慎考虑我的申请,并依法做出解除保全查封的决定,保障我正当权益的实现。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