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法院房产查封公告公示
时间:2024-02-01
宁波法院房产查封公告公示
根据宁波市XXXX法院的要求,特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经宁波市XXXX法院审查确定,即日起,本法院将对下列房产进行查封:
1. 宁波市XXXX小区X栋XXX号房产,产权人为王某某。
2. 宁波市XXXX小区X栋XXX号房产,产权人为李某某。
查封期限为三个月,即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有关人员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未经本院审查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解封上述查封的房产,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相关当事人及时了解查封情况,并依法履行申请解封的程序。
特此公告。
宁波市XXXX法院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