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小区法院查封公示公告
时间:2024-02-01
中宏小区法院查封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查封、冻结财产规定》的相关规定,中宏小区法院决定对以下财产进行查封。
一、被查封财产的基本情况
1. 查封财产地址:中宏小区1号楼1单元101室。
2. 财产所有人:张三。
3. 财产概况:该财产为一套面积约100平方米的住宅,登记所有权人为张三。
二、查封事由
该财产被查封的原因是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三、查封期限
查封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法院作出最终判决或者解除查封决定之日止。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五、查封解除申请
如有对查封有异议的相关当事人,请在公示期限内向中宏小区法院提出查封解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公告期限届满后,若无有效解除查封申请,法院将依法对该财产进行拍卖或者依法处置。
中宏小区法院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