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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时间:2024-01-27

题目:驳回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贵院于某日期受理了原告申请的解除财产保全一案,现本被告作出如下回应:

首先,我们对原告提出的解除财产保全申请持有异议。根据我们的调查研究,原告所称的财产保全并不存在足够的理由和事实依据。原告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被保全财产有被侵吞、转移、损毁等情况的可能性,亦不能证明自己在此案中具备优势地位或有足够的法律依据获得胜诉。因此,我们认为原告申请解除财产保全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事实情况,需予以驳回。

其次,原告所提出的财产保全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方的合法财产权益是受到保护的,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满足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等原则。然而,原告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申请满足这些条件。同时,财产保全会带来一系列不利后果,包括对我们日常经营、财务流动的限制,以及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且其申请中并无相应的担保措施或提供相当应赔偿的能力。因此,我们请求法院撤销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

最后,我们认为原告在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时有恶意的操作。根据我们在本案中的了解和调查,原告并无实际需要获得财产保全。而其提出申请的真实目的可能是为了在本案中获得更大利益或希望施加压力,以达到其预期目的。对此,我们对原告的恶意行为予以坚决抵制和驳斥。

综上所述,我们请求贵院驳回原告的解除财产保全申请,并对我们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谢谢贵院的关注与支持!

被告:某某公司(单位)

日期:某某年某月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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