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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排除法院查封
时间:2023-12-25

抵押权排除法院查封

在房地产交易中,抵押权是常见的一种担保形式。借款人以房产作为抵押物,放贷方获得债权保障。然而,有时候当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时,贷方可能会通过法院的方式对抵押房产进行查封。但是,抵押权并非一定会被排除在法院查封之外。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抵押权的性质。抵押权是一种物权,它赋予抵押权人优先于其他債权人取得其担保财产价值的权利。在法律上,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即他可以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对担保物进行清偿。这也意味着即使房产被查封后,抵押权人仍然拥有对其物权的主张。

然而,抵押权是否能够排除法院对担保物进行查封则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2条的规定,法院在依法进行查封时应当听取抵押权人的意见,并作出是否排除抵押权的决定。法院在此过程中需要充分权衡各方利益,合理处理有关权益关系。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尽量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尊重其对担保物享有的合法权益。因此,法院查封时若能满足抵押权人债权优先受偿的要求,就有可能不排除抵押权。这种情况下,即使房产被查封,抵押权人仍然可以通过拍卖或转让等方式实现对其债权的回收。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院会判断抵押权应当被排除在查封范围之外。比如,在借款人丧失抵押物一部分或全部价值、不存在还款能力或证据证明借款合同违法时,法院可能会认定抵押权无效,将其排除在查封之外。

总的来说,抵押权并非一定能够排除法院的查封。具体是否排除取决于法院对相关情况的评估以及权益平衡的结果。对于借款人和抵押权人来说,应当在贷款合同签署时就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充分了解借贷协议中关于查封的相关条款,以避免因此造成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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