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手机同号):13456827720
行业动态
解封担保 诉前保全担保 诉中保全担保 继续执行担保 履约担保 投标保函 预付款担保 业主支付担保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宛城区法院查封房产公告
时间:2023-12-07

宛城区法院查封房产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我市宛城区法院决定对以下房产进行查封:

1. 房产名称:XX小区X栋X单元X号。

产权人:张先生

2. 房产名称:XX花园X栋X单元X号。

产权人:李太太

以上房产因产权归属纠纷,涉及案件等原因,现已被宛城区法院依法予以查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进入、占用、转让或者进行其他侵害查封财产权益的行为。

嘉鱼县法院提醒广大市民,如有与上述房产相关的需求,请通过合法渠道进行查询和办理。违反法律法规,擅自进行相关操作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宛城区法院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