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保全的裁定书范文
时间:2023-10-31
解除保全的裁定书范文
XXX法院:
申请人:XXX公司
被申请人:XXX个人
案号:XXXXX
根据申请人XXX公司的申请,经审理查明:
一、申请人XXXX公司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被申请人XXXX个人与申请人存在一定关系,并且存在一定的债务纠纷。
三、根据相关证据材料以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保全申请书,该争议涉及一定金额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且存在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或者其他逃避债务执行的情况。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XXX法院作出以下裁定:
一、准予对被申请人XXX个人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1.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确保其现有资金不得调拨,直至本案结束。
2.限制被申请人处置其名下的房产、车辆等固定资产,确保其不得变更、转让或者抵押,直至本案结束。
3.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其他财产,如股权、股票等,并核实其真实价值,以确保最大限度保全申请人的权益。
二、对被申请人采取上述保全措施的期限为XXX日内,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三、被申请人如对本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XXX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
XXX日期
审判长:XXX
附件:财产保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