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搬迁公告
时间:2023-10-27
法院查封搬迁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执行程序,本院对以下案件相关财产予以查封。现将查封搬迁事宜公告如下:
一、查封范围
经本院核定判决,本次查封涉及的财产范围为包括(列出相关财产信息,如房屋、车辆、银行账户等)。
二、查封期限
依法规定,本次查封给予被执行人的财产的期限为X个月(具体天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到期后将执行相应的程序。
三、搬迁安排
由于上述财产已被查封,被执行人需进行搬迁安排。请被执行人于X年X月X日前前往本院仲裁庭办理搬迁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视为放弃相关财产。
四、注意事项
被执行人搬迁时需携带相关的身份证明以及与财产相关的证件、资料等,否则将影响办理搬迁手续。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当事人予以配合和遵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