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时间:2023-11-20
解除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系被申请人,特向贵庭提出解除诉讼保全担保的申请,请法院予以审理。
一、解除理由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被申请人如果能够证明担保措施已经不再必要或者其价值不足以担保债权的目标时,可以申请对该项措施进行解除。”本人认为,原担保措施已不再必要,解除将对被申请人权益造成更大损害。
2. 据悉,申请人所请求的担保措施并未充分考虑本人的财务状况和经济困难,给本人造成了巨大的不利影响。因此,应当予以解除。
二、解除办法
鉴于上述情况,并为维护本人权益,我真诚希望贵庭能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解除申请人对本人的诉讼保全担保措施。在此,本人特向贵庭提出以下解除办法:
1. 解除申请人要求的担保金额,以减轻本人的经济负担。
2. 同时,要求申请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3. 本人保证不会采取任何可能危及申请人权益的行动,并承诺如申请人继续行使担保权利所遭受损害,将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三、附表
根据法院审理需要,本人特附上以下相关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3)其他与本申请有关的材料
请贵庭予以受理并尽快处理,我将配合并积极参与解决此事。感谢法院对本人的支持与关注。
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