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证据保全的裁定书范文
时间:2023-10-27
解除证据保全的裁定书范文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案件编号:
法院名称:
裁定日期:
裁定内容:
经审查,本案涉及证据保全的申请已在我院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的规定,我院对此予以审查并作出如下裁定:
一、允许申请人对被申请人进行证据保全。
二、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XXXXX。
三、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XXXXX。
四、对被申请人的XX通信设备进行查封。
五、被申请人提供XX物品的证据,应依法提供给申请人,并留存备案。
六、被申请人在XX期限内对上述要求进行答复。
七、若被申请人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XXX日内向本院提起上诉。
特此裁定。
法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