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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冻结个人财产通告书
时间:2023-11-19

法院冻结个人财产通告书

尊敬的先生/女士: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审查和调查,本法院认为您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并存在财产流失风险。为保证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判决执行过程的顺利进行,特向您发出个人财产冻结通知。

一、冻结财产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本案件中涉及的所有个人财产将被冻结,包括但不限于您名下的各类银行存款、证券、基金、现金、房产、车辆等。在此期间,冻结财产将无法支取、转让或变更。

二、冻结期限:

根据法院决定,您的个人财产将被冻结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至本案全部执行完毕或法院作出解除冻结决定之日止。

三、对冻结决定的申诉:

如果您对本次冻结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交书面申诉,提供相应证据。我院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在合法、公正的原则下予以处理。

四、冻结解除:

如果您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无罪或恢复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并得到法院的确认,我院将依法解除个人财产冻结,确保您的合法权益。

五、不服本次决定的后果:

如果您对本次冻结决定不服,或者未按照规定提出申诉或申诉未被采纳的,一旦执行本通知即无法撤销,可能会导致财产受限直至全部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XX法院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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