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法院查封公告
时间:2023-11-18
乐东县法院查封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问题的一些规定,我院将依法对以下财产进行查封:
一、冻结被执行人财产
被执行人李某涉嫌违法犯罪,经我院审理后判决冻结其所有银行账户和财物。相关部门负责在立即履行查封决定,并及时告知被执行人。
二、查封土地房屋
1. 被执行人张某违规占用国有土地建造了违章建筑,并未按照相关法规登记手续,违反国家规定,故我院决定对该违章建筑实施查封。
2. 被执行人王某拖欠多名工人工资,并以未支付为由躲避偿还义务,导致众多工人举报。经核查属实后,我院决定查封其名下房产。
三、查封车辆
被执行人黄某驾驶机动车辆违法占道停车,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屡教不改。因此,我院决定查封被执行人的机动车辆。
四、其他财产查封
根据我院调查,被执行人赵某已将大部分资金转移到第三人账户上,企图逃避执行。为确保执行顺利进行,我院决定对其其他财产进行查封,其中包括银行存款、股权、证券等相关资产。
特此公告。
乐东县人民法院
日期: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