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法院查封车辆公告
时间:2023-10-25
长汀法院查封车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长汀法院决定对以下车辆进行查封:
1.车辆信息:
车牌号码:闽A12345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颜色:白色
2.车辆信息:
车牌号码:闽B67890
车辆类型:SUV
颜色:黑色
该查封决定已于2022年3月15日生效,并将持续至解封决定作出之日起。在查封期间,除法院依法执行任务外,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启动、移动、处置被查封车辆。
未经法院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被查封车辆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分期付款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对上述查封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长汀法院递交书面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区人民法院,邮编:364400
长汀法院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