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湾融创法院查封公告
时间:2023-11-17
南湾融创法院查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南湾融创法院经过依法审查,决定对以下财产进行查封:
一、被查封财产名称:XXXXXXXXX
被查封财产地址:XXXXXXXXX
被查封财产所有人姓名:XXXXXXXXX
被查封财产所有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二、查封程序:
1. 根据诉讼请求和财产清单,南湾融创法院对上述财产进行查封。
2. 查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该财产进行转让、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三、查封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查封期限为60天。逾期未解封的财产将依法处理。
请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干扰或妨碍此次查封行为。如有违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南湾融创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