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法院查封通知
时间:2023-11-16
最高额抵押法院查封通知
尊敬的业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标的物抵押权确认和保全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院于近日依法对您名下的财产采取了查封措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封范围及对象:
1. 查封范围:本次查封涉及您名下位于XXX市XXX区XXX街XXX号院XXX幢XXX室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
2. 查封对象:该房屋为您名下抵押物,目前处于被抵押权人行使权利期间。
二、查封的原因:
基于您与XXXX银行之间签订的XXXXXXXX借款合同及相应的抵押合同,在您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银行依法申请对抵押物进行查封,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查封的效力和期限:
1. 查封的效力:本次查封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在查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将被限制不能变更、出售或处分。
2. 查封的期限:查封期限为XXX年XXX月XXX日至XXX年XXX月XXX日,共计X天。在此期间,您无法自由处理该房产,直到相关纠纷得到解决或者达成还款协议。
四、查封解除:
如您一旦偿还了相关债务或与银行达成解决方案,根据相关法律程序,您可向我司提出查封解除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我院审核后,将依法解除对房产的查封措施。
五、法律援助:
如果对本次查封有任何异议或需要法律援助,请及时联系我院执行法官或委托您的代理律师,我院将竭诚为您提供法律援助和解决方案,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您积极配合我院工作人员的调查和解决工作,以便尽快解除对房产的查封措施。
特此通知!
XXX市人民法院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