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保全申请书通常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信息
1. 申请人信息
- 申请人为自然人时,需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地址、联系方式,以便法院能够准确联系到相关方。
2. 被申请人信息
- 同样,被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法人及其他组织时,也需详细列出上述相应信息,明确保全措施所涉及的对象。
二、原保全情况说明
1. 保全案件信息
- 注明原保全案件的案号,即法院立案时所确定的编号,通过案号可以快速准确地查询到原保全案件的相关资料。
2. 保全措施详情
- 明确原保全措施的类型,如查封、扣押、冻结等,并详细列出被保全财产的具体信息。例如,如果是查封房产,要写明房产的地址、产权登记情况;若是冻结银行账户,需提供银行名称、账号等信息,使法院清楚了解需要解除保全的对象范围。
三、申请解除保全的理由
1. 履行相关义务
- 如果是因被保全人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如清偿债务、完成合同约定的行为等,需详细说明履行的时间、方式和内容。例如,因债务纠纷被保全财产,写明被保全人于[具体日期]通过[转账/现金等支付方式]向申请人清偿了[具体金额]的债务。
2. 保全依据变化
- 当原保全所依据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时,如案件事实发生改变、新的证据出现导致原保全理由不成立等情况,应详细阐述这些变化。比如,新的证据证明被保全财产与原纠纷无关,要具体说明新证据的内容和证明方向。
3. 其他合理理由
- 包括申请人主动放弃保全权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等情况。若是达成和解协议,可简要说明协议的主要内容,如双方约定解除保全措施,以何种方式解决纠纷等。
四、请求事项
1. 明确请求
- 清晰表明请求法院解除对特定财产或财产范围的保全措施,如“请求解除对被申请人位于[房产地址]的房屋的查封”或“请求解除对被申请人在[银行名称][账号]银行账户的冻结”等。如果是部分解除,要准确说明解除保全的部分内容。
五、证据清单
1. 证据列举
- 列出支持解除保全申请的证据名称、来源和证明内容。例如,还款凭证(来源:银行,证明内容:被申请人已清偿债务)、和解协议(来源:双方签订,证明内容:双方达成解除保全的一致意见)等,以便法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
六、落款
1. 签名或盖章
- 申请人为自然人时,需在申请书上签名;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