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退还确认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 公司(以下称“甲方”)与 公司(以下称“乙方”)在履约保函退还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确认书。
一、保函基本情况
1、保函编号:
2、保函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 )
3、保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担保银行: (以下称“丙方”)
二、保函退还情况
鉴于甲乙双方已就 项目(合同编号: )项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安排,甲方同意乙方申请丙方退还上述保函。现保函原件已由甲方签收,特此确认。
三、权利义务条款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其办理保函退还的相关手续,并有权要求乙方向丙方发出保函退还的指令。
2、甲方应在保函原件签收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本确认书。
3、甲方应在保函原件签收后 个工作日内向丙方发出确认函,确认其同意保函退还事宜。
4、甲方应在保函原件签收后 个月内向乙方返还等额的银行保函或现金保证金,具体方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5、甲方应在保函退还后 个月内向乙方返还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具体方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6、甲方应按时履行与保函退还事宜相关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出具本确认书,并按时履行与保函退还事宜相关的其他义务。
2、乙方应在保函原件签收后 个工作日内向丙方发出保函退还的指令。
3、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保函退还的相关手续,并按时履行与保函退还事宜相关的其他义务。
4、乙方应确保其向丙方发出的保函退还指令真实、合法、有效,并确保该指令不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5、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与保函退还事宜相关的文件、资料等真实、合法、有效,并确保该等文件、资料等不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6、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与保函退还事宜相关的文件、资料等完整、准确,并确保该等文件、资料等不含有任何虚假、误导性或隐瞒性的陈述。
四、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确认书所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未按本确认书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和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争议解决
本确认书的订立、解释、内容、执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确认书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本确认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确认书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签署的修改、补充协议或备忘录均为本确认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确认书的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无效或无法执行的,不应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4、本确认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签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