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履约保函,是投标人在投标时向招标人提供的,保证其在投标时承诺的履约内容得以实现的担保函件。随着招投标活动的日益频繁,中标履约保函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但是,也出现了中标履约保函造假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因此,有必要对中标履约保函造假行为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处理对策,以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标履约保函造假行为主要表现为:投标人提供虚假的履约保函,包括提供伪造、变造的银行保函或担保函;提供没有履约保证能力的第三方担保;提供已过期的担保函件等。中标履约保函造假行为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一是破坏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投标人通过提供虚假的履约保函,可以降低投标成本,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破坏招投标活动的公平竞争环境。二是增加了交易风险和成本。中标人提供虚假的履约保函,可能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使招标人遭受损失,增加交易风险和成本。三是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政府采购活动是招投标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中标履约保函造假行为会影响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损害政府公信力。
造成中标履约保函造假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投标人缺乏诚信意识。一些投标人为了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不惜采取造假手段,提供虚假的履约保函,以谋取不当利益。二是监管力度不足。招投标活动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监管部门的力量有限,难以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全面审查,给投标人提供了造假机会。三是违法成本较低。中标履约保函造假行为通常较为隐蔽,监管部门难以发现和查处,即使被发现,违法者所承担的责任和处罚也较轻,因此一些投标人敢于冒险造假。
为有效防范和处理中标履约保函造假行为,建议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加强诚信教育,提高投标人诚信意识。投标人作为招投标活动的重要主体,应加强自身诚信建设,树立诚信意识,自觉抵制中标履约保函造假行为。招标人也应加强对投标人的诚信教育,引导投标人遵守市场规则,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二是强化监管力度,加大违法成本。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投标人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审查,严厉打击中标履约保函造假行为。建立健全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完善违法行为处罚机制,提高违法成本,让造假者得不偿失。三是完善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相关规定进行招标,规范招标程序,提高招标透明度,减少投标人造假机会。同时,建立健全履约保证金制度,要求中标人提供有效的履约保证,降低交易风险。
此外,还要加强对中标履约保函的审核力度。招标人应加强对中标履约保函的审核,核实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防止虚假保函进入招投标程序。建立中标履约保函核实机制,由招标人或第三方机构对保函进行核实,确保保函的真实有效。完善中标履约保函管理制度,明确中标履约保函的格式、内容、有效期等要求,规范中标履约保函的使用。建立中标履约保函黑名单制度,将提供虚假保函的投标人和出具虚假保函的担保机构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参加招投标活动。
在处理中标履约保函造假行为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中标履约保函造假行为发生在招标阶段,应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参加招投标活动。如果中标履约保函造假行为发生在履约阶段,应要求中标人提供新的、有效的履约保证,如不能提供,则应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如果中标履约保函造假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在处理中标履约保函造假行为时,还应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区分主观故意和客观错误。中标履约保函造假行为的主观故意性较强,应予以严厉打击。但如果是由于投标人或担保机构的客观错误导致的保函不符合要求,则应允许其进行补正或更换。二是要区分轻重缓急。对于严重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的造假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造假行为,可以给予警告或责令整改。三是要区分个人和单位。对于个人实施的中标履约保函造假行为,应追究个人责任。对于单位实施的造假行为,应追究单位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总之,中标履约保函造假行为严重影响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严厉打击。招标人、投标人、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应共同努力,采取多种措施,防范和处理中标履约保函造假行为,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