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程担保公司履约保函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担保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担保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履约保函范本。
本保函适用于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工程担保公司,为工程项目发包方(甲方)提供工程履约担保时使用。
【保函编号】
【保函名称】重庆市工程担保公司履约保函
【出保方】(工程担保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被保方】(工程承包方名称),以下简称丙方。
【工程项目】(工程名称),以下简称该工程。
【工程发包方】(发包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的约定,为保证丙方切实履行《施工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作为丙方委托的工程担保公司,经甲、丙双方同意,特向甲方出具本保函。
p>【保函内容】
一、担保范围
1. 乙方同意为丙方履行《施工合同》项下义务向甲方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保修义务:丙方应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义务,对存在质量缺陷的工程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工期保证义务:丙方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如因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工程款支付义务:丙方应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款、设备款、劳务款等;
(4)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义务:丙方应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并遵守文明施工规范,如因丙方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除上述担保范围外,甲、乙、丙三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其他担保范围,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担保金额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元),占《施工合同》总价款的【 】%。
三、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为自《施工合同》约定的丙方履行完成之日起【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保函有效期
本保函的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保函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负有不可撤销的担保责任。
五、担保方式
1. 本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在保函有效期内,如甲方认为丙方未按《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在收到甲方符合保函约定的书面索赔要求后【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甲方支付担保金额。
2. 乙方支付担保金额后,其对甲方的担保责任即解除。如甲方未在保函有效期内提出索赔,或乙方在保函有效期届满后收到甲方的索赔要求,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担保金额,并解除担保责任。
3. 乙方支付担保金额后,有权向丙方行使追偿权。丙方应及时、足额偿还乙方所支付的担保金额,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六、担保主合同
本保函所担保的主合同为《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七、管辖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保函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其冲突法规则。
2. 本保函项下任何争议,应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1. 本保函为不可转让保函,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保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 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在保函有效期内,未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撤销本保函。
3.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乙方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履行保函义务,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4. 如因本保函或其项下的任何争议导致乙方遭受任何损失,丙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5. 甲、乙、丙三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保函中约定其他条款,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保函生效
本保函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保函正本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 】份,副本【 】份,送【 】单位存档。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