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及信用证管理办法
引言 银行保函和信用证是国际贸易和金融业务中常用的信用工具,在保障业务安全和促进贸易便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有效管理银行保函和信用证业务,提高银行信用风险控制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定义 1. 银行保函 是指由银行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对申请人负有担保责任的承诺书,保证申请人履行其对第三方的义务或承诺。
2. 信用证 是指由银行应申请人(进口商)请求而开立的对第三方的(出口商)书面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前提下,银行负责付款或承兑,并保证支付凭证相符的情况下,无论申请人是否履约,均按信用证的规定履行付款或承兑义务的书面文件。
二、管理机构 银行保函和信用证业务由银行国际业务部统一管理。
三、业务流程 1. 银行保函业务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银行审查申请人的资质、还款能力和担保目的; (3)银行出具保函; (4)收款人接受保函; (5)申请人履行义务或承诺; (6)银行释放担保。
2. 信用证业务流程 (1)进口商申请开立信用证; (2)银行审核申请人的资质、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 (3)银行开立信用证; (4)出口商收到信用证并按照信用证条款发货; (5)出口商提供发货单据给银行; (6)银行审核单据相符性并付款或承兑。
四、风险管理 1. 银行保函风险 (1)信用风险:申请人未能履行义务而造成银行无法向收款人偿还。 (2)欺诈风险:申请人以虚假信息骗取银行开立保函。 (3)法律风险:保函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保函条款不清导致银行承担不必要损失。
2. 信用证风险 (1)信用风险:进口商未能履行义务而造成银行无法向出口商偿还。 (2)欺诈风险:出口商提供不真实的单据骗取银行付款。 (3)汇率风险:信用证开立货币与收款货币之间汇率波动导致银行损失。
3. 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保函和信用证业务风险,银行应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审核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和业务背景; (2)要求申请人提供充足的担保; (3)详细审查保函或信用证条款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4)定期对保函和信用证业务进行风险评估; (5)加强对单据的审核和风险监控。
五、违规处置 1. 银行保函违规处置 (1)申请人未能履行义务,银行应通知收款人追索权利; (2)申请人或收款人改变保函条款或其他约定,银行有权拒绝执行保函; (3)银行发现保函开立不符合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包括撤销保函或要求申请人增补担保。
2. 信用证违规处置 (1)进口商未能履行义务,银行通知出口商追索权利; (2)出口商提供不真实单据,银行有权拒绝付款或承兑; (3)信用证开立不符合规定或条款不清,银行有权拒绝执行信用证。
六、附则 1. 本办法经银行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2. 本办法由银行国际业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