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区法院查封房子公告
时间:2024-10-11
岳塘区法院查封房子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本院依法决定查封位于岳塘区翠园小区1栋101室的房产。现公告如下:
一、查封标的
1. 不动产坐落:岳塘区翠园小区1栋101室
2. 不动产证号:岳塘不动产权证第20220001号
3. 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
4. 房屋用途:住宅
5. 权利人:张某二、查封原因
张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张某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李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李某请求查封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上述房产。
三、查封措施
本院决定对上述不动产采取查封措施,禁止被执行人张某处分、转移该不动产。
四、其他事项
1. 被执行人张某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视其履行情况依法解除查封措施。
2.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分、转移被查封的房产。
3. 本院委托岳塘区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协助执行查封措施。
4.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五、联系方式
执行局联系电话:0739-2283687
执行局联系地址:岳塘区东方花园16号岳塘区法院特此公告。
岳塘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注意事项
1. 禁止被执行人张某处分、转移被查封的房产,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分、转移被查封的房产,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对于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岳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