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味情中山法院查封**
2023年6月5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山市湘味情生态餐饮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味情”)及其法定代表人周某发布公告,公告显示,根据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粤12执字第35号,中山法院已于2023年6月2日对湘味情及其持有的位于中山市的44套房产(其中包括12套住宅)进行查封。
**案情回顾**
惠州市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于2018年与湘味情签订协议,委托湘味情对投资公司位于惠州市惠城区的一处商业综合体进行装修。双方约定工程总价为人民币3000万元,投资公司分笔向湘味情支付工程款。但湘味情在工程未完工的情况下,却存在未将工程款用于装修工程,将其挪作他用的行为。经投资公司催告,湘味情仍未能按约完成装修工程。投资公司遂向惠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湘味情继续履行装修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
惠州法院经审理认为,湘味情未按约履行装修合同,存在重大违约行为,遂判决湘味情继续履行合同,并按照工程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向投资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万元。判决生效后,湘味情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投资公司遂向惠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受阻**
惠州法院向湘味情送达执行通知书后,湘味情及法定代表人周某均未按要求报告财产情况并履行生效判决。经过调查,执行法官发现湘味情已将公司名下的大部分资产转换为其关联公司名下,还将部分房产和车辆转移至周某个人名下,意图逃避执行。
为有效执行判决,惠州法院采取以下措施:
向湘味情及其法定代表人周某送达限制消费令,禁止其乘坐飞机、动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并禁止高消费; 依法冻结湘味情及其法定代表人周某的银行存款和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账户; 向司法协助的中山法院申请对湘味情持有的中山市房产进行查封。**查封房产执行到位**
中山法院接到惠州法院的司法协助手续后,立即开展执行工作。经过查明,湘味情在中山市持有44套房产,其中包括12套住宅。中山法院对上述房产进行了查封,同时向湘味情及法定代表人周某送达查封公告。
查封公告明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湘味情及法定代表人周某不得转移、出售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查封房产。否则,中山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关责任人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尾声**
湘味情系列案件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和决心。中山法院的及时查封,不仅有力保障了投资公司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司法权威。同时,该案也警示企业及个人,逃避执行将面临严重后果,任何有抗拒执行意图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目前,中山法院的房产查封措施正在持续进行中,事件后续进展将继续受到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