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法院冻结账户和银行卡的情况日益增多,这对被执行人的经济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会选择重新开设银行卡,以应对日常的资金往来需求。但是,在法院冻结账户的情况下新开银行卡,是否会再次被冻结?这需要从法院冻结账户的范围和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分析。
p>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法院冻结账户的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可以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汇款和其他金融资产。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其他金融资产”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银行卡、股票、基金、债券、保险、理财产品等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因此,如果被执行人有上述任何类型的金融资产,都有可能被人民法院冻结。
此外,人民法院还可以冻结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金融资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金融资产也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些资产也可能会被人民法院冻结。
其次,我们来看看法院冻结账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具有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采取冻结账户措施时,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收到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停止被执行人账户的资金支付。
人民法院冻结账户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对其采取各种强制措施,包括冻结账户、扣押财产、限制高消费等。这些强制措施旨在增加被执行人的履行压力,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那么,在法院冻结账户的情况下新开的银行卡会不会被冻结呢?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被执行人申请新开账户的,银行应当拒绝。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中的“银行账户”包括银行卡。因此,如果被执行人在法院冻结账户后新开的银行卡,银行有权拒绝,并且该银行卡可能也会被人民法院冻结。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被执行人新开的银行卡被冻结,并不是因为该银行卡本身存在问题,而是因为被执行人存在未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冻结新开的银行卡,是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资产,逃避执行。因此,被执行人应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而不是试图通过开设新账户来逃避执行。
那么,如何避免在法院冻结账户的情况下新开的银行卡被冻结呢?这里有几个建议:
1.尽快履行法定义务:被执行人应该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是避免财产被冻结的最根本方法。如果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将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冻结措施。
2.提供担保:被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解除冻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被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申请解除冻结的,人民法院可以审查其提供的担保是否充分、有效,并作出裁定。
3.申请部分解除冻结:被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部分解除冻结,以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被执行人以生活困难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申请部分解除冻结的,人民法院可以审查被执行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作出裁定。
4.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被执行人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冻结的,人民法院可以审查申请执行人提出的理由是否正当,并作出裁定。
综上所述,在法院冻结账户的情况下新开的银行卡是可能会被冻结的。被执行人应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而不是试图通过开设新账户来逃避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有日常资金往来的需求,可以尝试通过提供担保、申请部分解除冻结等方式合法地使用资金。此外,被执行人也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以解除财产冻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