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二手房法院查封公告
时间:2024-09-14
南宁二手房法院查封公告
**前言**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查封的南宁市二手房予以公告。
**查封房地产信息**
房产所在地:南宁市**(详细地址)** 不动产权证号:**(权证号)** 房屋类型:住宅 建筑面积:**(面积)**平方米 查封时间:**(查封日期)** 查封依据:**(查封原因,如债务纠纷、执行裁定等)** 查封单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措施**
对上述房产采取查封措施,禁止被执行人处分、转移或变卖该房产,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协助执行。具体采取的查封措施包括:
禁止被执行人出售、出租、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该房产; 通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冻结该房产的登记信息; 通知相关物业公司协助执行查封措施。权利主张**
对于该查封房产享有合法权利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期限)**内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异议信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对查封措施的具体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据; li>异议人享有该房产权利的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合同等。法律后果**
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按照法律规定对该房产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拍卖、变卖或者抵押。处置所得款项将按照法律规定分配给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有权受偿的债权人。
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害关系人可以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法院地址**)查询相关材料; 本公告在**(媒体名称)**媒体上发布。附件:
1. 查封通知书
2. 被执行人信息
3. 异议申请书示范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