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房子纠纷案例一:
原告张某在建筑公司上班时,因公司拖欠工资未付,遂向当地法院提起劳动仲裁。法院审查后判处建筑公司应 выплатить工资及相关赔偿金共计5万元。但该建筑公司一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后查封了该公司名下的一套房屋用于拍卖抵偿张某的债务。
然而,正当法院准备拍卖该房屋时,房屋所有人李某却突然向法院提出异议,称该房屋是其个人财产,并非公司所有。李某表示,自己从未在该公司工作过,也未授权公司使用其房屋。法院审查相关证据后发现,该房屋确系李某个人财产,从未用于公司经营,且李某已经出具了相关证明。
法院综合考虑后,撤销了对该房屋的查封,并驳回了张某要求查封该公司其他房屋的申请。张某不服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但最终维持原判。
法院查封房子纠纷案例二:
王某和王女士是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套房产判给了王女士。然而,王某却一直霸占房屋不肯搬出。王女士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经审查后发现,该房屋确系夫妻共同财产,判决后应由王女士独自分有。但由于王某拒不搬出,法院遂查封了该房屋。王某不服,声称该房屋是其父母出钱购买的,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法院审查后发现,该房屋确实是王某父母出资购买的,但其父母均已不在世。王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其父母生前曾将其赠与自己,因此法院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终,法院强制将王某赶出了房屋并交由王女士使用。王某不服,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但最终维持原判。
法院查封房子纠纷案例三:
刘某向银行贷款300万元,并以其名下一套房屋作为抵押物。后来,刘某因投资失败无力偿还贷款,银行遂向法院申请拍卖刘某抵押的房屋清偿债务。
然而,法院在拍卖该房屋时,却发现该房屋已经被人占有。经调查得知,占有该房屋的孙某持有刘某出具的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称其已经从刘某手中购买了该房屋,并已支付了全款。孙某还提供了刘某出具的房屋产权证书原件。
法院审查后发现,刘某与孙某之间并没有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孙某所持有的房屋产权证书原件也是假的。法院认定,刘某与孙某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孙某对该房屋不享有所有权。最终,法院查封了该房屋并拍卖抵偿银行债务。
以上三个法院查封房子纠纷案例,反映了法院在查封房屋过程中会遇到的各种异议和纠纷。这些纠纷往往涉及房屋权属、债权债务等复杂法律问题。当事人在遇到此类纠纷时,应及时委托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