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人民法院依法冻结7000余万元存款
无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于2023年1月16日依法对被执行人河北迪隆食品有限公司、王某某、赵某某夫妻经营存款账户内的7000余万元存款进行冻结,保障了金融资产的安全。
2022年7月,原告李某向无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公司、王某某、赵某某共同偿付近3000余万元货款。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还款义务。判决生效后,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宋文勇立即对被告公司、王某某、赵某某夫妻名下的房产、存款等财产进行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拥有多笔大额存款,遂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被执行人经营存款账户内的7000余万元存款。
被执行人存款账户被冻结后,无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约谈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督促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经过多轮沟通协调,被执行人认识到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主动提出与原告和解,并于2023年1月23日将尚欠执行款1000余万元全部履行完毕。
本案的成功执行,充分体现了无极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忠于职守、敢于担当的执行精神,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对被执行人形成强有力威慑,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无极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效斐然
近年来,无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执行标的额大幅提升。2022年,无极县人民法院共执结案件1185件,执行标的额5.7亿元,同比增长22.3%,位居基层法院前列。
二是执行到位率稳步上升。2022年,无极县人民法院执行到位率达90.5%,较上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
三是执行能力持续增强。无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完善执行预警系统,提升执行质效。
无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性高效执行”的理念,持续优化执行措施,强化执行保障,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