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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院人事冻结通知
时间:2024-08-06

河北法院人事冻结通知

日期:[日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河北法院队伍建设管理,根据上级法院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冻结范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河北省各级法院(含派出法庭)一律冻结以下人事事项:

1. 办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各类人员的招录(聘)、调入(借调)、晋升(职级)、交流轮岗等事项;

2. 办理离岗、退休、辞退等人员流动事项;

3. 其他涉及人员编制、职务、职级、工资等调整变动的事项。

二、冻结期限

本次人事冻结期限暂定为 [期限],自[日期][日期]止。

三、例外情况

冻结期间,以下情形除外,可以申请办理相关人事事项:

1. 中央和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的事项;

2. 因工作需要,经省法院党组研究同意的紧急调配事项;

3. 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因法定情形退休、退职、辞职、辞退或者被开除的;

4. 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办理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法院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人事冻结的各项规定,确保令行禁止。

(二)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确保队伍思想稳定、工作有序。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借人事冻结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违规招录人员。对于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三)各级法院要充分利用冻结期间,全面梳理队伍建设情况,查找问题短板,为下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特此通知。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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