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询、扣押、冻结规定
一、概述
为了保障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挥霍财产,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法院查询
(一)查询主体和权限
1.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案件的需要,依法查询当事人及其他相关组织和个人的财产状况。查询主体包括:
(1)审理案件的审判人员;
(2)执行案件的执行人员。
2. 查询权限:
(1)查询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信息;
(2)查询被执行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财产信息;
(3)查询被执行人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信息;
(4)查询被执行人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信息;
(5)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信息。
(二)查询程序
1. 申请: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事项、申请理由、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财产线索等内容。
2. 审查: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查询裁定;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查询的裁定,并说明理由。
3. 查询:人民法院作出查询裁定后,相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查询结果,不得拒绝、推诿、隐瞒。
三、法院扣押
(一)扣押条件
1. 必须有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 必须是与案件有关的财产;
3. 扣押的财产价值不超过当事人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物的价值。
(二)扣押方式
1. 直接扣押: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直接到被执行人住所、经营场所等处进行扣押。
2. 委托扣押: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他地方的人民法院协助扣押。
3. 协助扣押: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扣押裁定。
(三)扣押程序
1. 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被申请人财产线索和担保。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事项、申请理由、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财产线索、担保情况等内容。
2. 审查: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五日内作出扣押裁定;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五日内作出不予扣押的裁定,并说明理由。
3. 执行:人民法院作出扣押裁定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制作扣押清单,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不在场的,应当邀请见证人到场。
四、法院冻结
(一)冻结条件
1. 必须有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 必须是被申请人享有处分权的财产;
3. 冻结的数额不得超过当事人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物的价值。
(二)冻结方式
1. 直接冻结: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电子送达等方式,直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出冻结通知。
2. 委托冻结: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他地方的人民法院协助冻结。
3. 协助冻结: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冻结裁定。
(三)冻结程序
1. 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被申请人财产线索和担保。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事项、申请理由、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财产线索、担保情况等内容。
2. 审查: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冻结裁定;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五日内作出不予冻结的裁定,并说明理由。
3. 执行:人民法院作出冻结裁定后,应当立即执行。冻结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案件需要延长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予以延长,每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五、其他规定
1. 人民法院进行财产查询、扣押、冻结,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 当事人提供虚假财产线索,妨害法院执行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 有关单位和个人拒绝、推诿、隐瞒、阻挠人民法院进行财产查询、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