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解除情况报告
案号:[请输入案号]
申请人:[请输入申请人姓名/名称]
被申请人:[请输入被申请人姓名/名称]一、 财产保全申请解除事项概述
[请输入申请人姓名/名称](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请输入被申请人姓名/名称](以下简称“被申请人”)[简要陈述案件纠纷],申请人于[请输入日期]向贵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并于[请输入日期]申请财产保全,请求贵院[写明财产保全申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贵院于[请输入日期]作出([请输入案号])民事裁定书/仲裁裁决书,裁定/决定[写明财产保全裁定/决定的具体内容]。
现因[详细说明需要解除财产保全的事实和理由,例如: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被申请人已提供担保/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一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写明需要解除保全的财产]的财产保全。
二、 财产保全解除的理由及依据
1.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解除保全。”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一)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二)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但保全的目的在于为申请人提供担保的除外;(三)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四)保全的目的已经实现的;(五)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未申请继续保全的;(六)采取保全措施不当,或者需要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七)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2. 事实和理由:
[根据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具体情况和理由,选择上述法条中的一项或多项进行详细阐述,并附上相应的证据材料]
三、 财产保全解除的具体请求
综上所述,申请人请求贵院依法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写明申请解除保全的财产的具体内容,包括财产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等]的财产保全。
四、 附件(提供的证据材料)
1. [写明附件材料名称];
2. [写明附件材料名称];
......
申请人:[请输入申请人姓名/名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