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查封房产申请书(离婚)
尊敬的人民法院:
我是原告(申请人),原告的身份证号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身份证号为:------------。我们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在贵院诉争离婚,案号为:------------。我方诉请离婚并要求分割共有房产,该房产坐落于:------------。贵院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受理该案,并于同年XX 月 XX 日对上述房产采取查封措施,查封裁定文号为:------------。
我方目前已与被告达成离婚协议,该协议已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由贵院主持调解生效,离婚协议书文号为:------------。根据协议约定,共有房产归我方所有,被告已自动放弃其对该房产的共有权,并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本案的查封对共有房产的处分造成了限制,不利于我方的正常生活和处置财产。现该房产纠纷已经解决,已没有继续查封的必要。为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现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上述房产的查封措施。
事实及理由
1. 我方与被告已达成离婚协议,该协议已生效。
2. 根据离婚协议约定,共有房产归我方所有,被告已自动放弃其对该房产的共有权。
3. 被告已配合我方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4. 共有房产的查封措施已无继续存在的必要。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查封措施的执行完毕后,经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应当及时解除查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涉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执行措施,当事人提出解除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执行标的为共有财产的,当事人共同申请解除执行措施,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执行措施。
请求
综上所述,我方请求贵院及时解除对上述房产的查封措施,准予执行离婚协议书,并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至我方名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原告):------------
日期:------------